澎湖縣鸞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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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單位馬公一新社樂善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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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覺悟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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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期數卷1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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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著年代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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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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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高雄延平印刷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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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內容(摘要)覺悟新新
封面 / 共68頁
內容詮釋:
1945年一新社在盟軍的轟炸中,被爆風波及、廟宇損壞。翌年,社員將恩主金身牌位暫奉於馬公三官廟。1947年又移至紅木埕武聖廟合祀。1952年因馬公市區改正,一新社被拆除充做道路,1954年管理人郭遠逝世,社務再度停頓。社產、土地也因管理不當多被佔用,戰後的一新社,幾乎沒有任何作為,可說是名存實亡。
1963年2月,一新社許真君於福善堂降筆,希望一新社社員之後裔能承繼先人之志業復興一新社輝煌的歷史。此時,「許真君也向在高雄一新社社員後裔的楊金瑞托夢,希望楊君能回澎湖協助復興一新社」。8月吳克文、楊金瑞、陳四福、許三江等一新社諸後裔在黃東來住宅,邀請紀雙抱、郭生仁、林泮、陳紹烈、許等爵數人商議復興一新社。眾人隨即調查原一新社社員及諸後裔共41人,填造名冊以「一新社許真君廟神明會」名義向澎湖縣政府申請備案,同時轉報臺灣省政府先行辦理登記。1964年一新社召開信徒大會,選出許三江為第六任管理人,1965年許三江逝世後,再選出許等爵為第七任管理人。從1964年7月至1965年12月,吳克文等人先後召開26次委員會商討建廟事宜。其中最重要的事項為與廣慈法師之會談商討收回一新社之土地。
廣慈法師於1950年左右抵澎發展,經過十餘年的努力,擁有不少的信徒。爾後,廣慈法師在一新社所有馬公段312號土地上建築講堂。該地段原為一新社所有,在耕者有其田的政策下,基地之所有權轉由原耕佃農林姓人家取得,林家老婦將該地奉獻予廣慈法師充作建廟基地。然廣慈法師不守清規,屢犯色戒,不得不離開澎湖,講堂興建之工作因而停頓下來。1965年9月吳克文利用此次一新社復興之機會,會同許等爵遠赴台北,與廣慈法師商談還地事宜,最後由廣慈寫讓渡書及委託書交給吳克文帶回。同年10月一新社成員在澎湖縣商會召開的第20次會議中,委員們同意給廣慈法師新台幣60,000元作建廟之費用,吳克文等人乃順利收回土地預備興建「一新社聖真寶殿」。面對龐大的建廟費用,吳克文等人除了將原一新社原址拆廟充作道路後剩餘的26坪土地賣出外,一新社成員也透過各次委員會商討一新社原有社產之整理。同年12月聖真寶殿破土開工,一新社也發函各處鸞堂勸募。許等爵、吳克文、陳四福 三人也到高雄、台南、台北等地募捐,並向馬公信用合作社貸款籌募建廟基金。1966年元月一新社入火恭迎文衡聖帝、慈濟真君入殿安座,工事則持續進行直到同年12月正殿才告峻。
1966年5月一新社召開第29次委員會,決議買入鄭暻文所持有的澎湖戲院,以充實一新社之財源。6月向澎湖縣政府呈報轉教育廳申請影戲業執照,由許等爵任經理,董事吳克文、王明發、陳四福、紀雙抱、陳昭烈擔任。7月「澎湖戲院」遵恩主指示易名為「一新大戲院」後,第31次委員會決議邀呂全合各出一半資金合股經營一新大戲院。一新社乃向馬公信用合作社貸款200,000元,其中160,000元作為入股一新社之資金,其餘40,000原則作為建廟費用。呂全合則出資80,000元,再邀洪流芳、林興發插股,兩人各出40,000元,合計共320,000元,一新大戲院的股東與資金募集初步成形。
此外,一新社也積極協調收回被侵佔的土地與社產,為復興慈善事業做準備。同時發函澎湖各鸞堂,請各鸞堂選派宣講生協助於陰曆6月22、23、24三天,每夜七點半起至九點半止連續三夜在一新社聖真寶殿舉行宣講,藉以匡扶聖教,祈求國泰民安。1967年11月9日鳳山鸞堂善信20餘人也藉送字紙灰之便,來一新社誦經參拜,這是一新社重整以來,第一個台灣宗教團體前來「交陪」。11月27日一新社舉行落成典禮,由管理人許等爵、總董事吳克文、副總董事陳四福具名,邀請澎湖各鸞堂及信眾前來參拜誦經,並展開一連串的慶祝活動。除了連續五天的清醮之外,馬公東甲寶善堂、興仁普善堂、馬公北甲明善堂、馬公信善堂、馬公城隍廟從善堂、馬公靈光殿集善堂、馬公和善堂、文澳禮善堂、後窟潭日新堂等皆派人前來參拜誦經,並在殿內揮鸞祝賀。
民國57年(1968),吳克文為一新社完成第二部鸞書-《覺悟新新》,這是一新社戰後復社後的首部鸞書。距離1891年著造的第一部鸞書《覺悟選新》,中間相隔77年之久。吳克文也同時著手整理一新社歷代管理人與有功人員姓名,將他們的事蹟列入鸞書並懸掛於一新社內,以此做為鸞教淵源之延續。
《覺悟新新》分為乾坎艮震巽離坤兌,共八卷。重要執事皆為一新社原始鸞下之後裔,並透過郭鶚騰、黃德音、紀秉修、陳彩丹、吳品分等原一新社鸞下降筆,建立鸞法一脈相承之道統。
(一)《覺悟新新》神明尊號如下
飛鸞闡教著造新書正主席南天文衡聖帝翊漢天尊關
飛鸞宣化著造新書副主席太醫院慈濟真君博施天尊許
飛鸞贊化協著新書南宮孚佑帝祖妙道天尊呂
飛鸞啟化輔佐新書東廚司命真君護宅天尊張
飛鸞教化三教總主宰至聖先師治世天尊孔
著造監壇兼正馳騁本殿靈侯太子潘
著造兼壇兼功過司本殿周將軍鍾
著造督理鸞務兼副馳聘本殿執旗童子范
著造鎮壇伏魔顯應兼佐濟世本殿執劍童子白
著造鎮壇主掌佛事慈悲救世度人本殿釋迦佛
著造監壇兼知客司本殿觀音佛祖陳
巡壇護法兼把門司本殿韋馱尊者
內外供役司禮神本殿福德正神林
(二)《覺悟新新》諸執事如下:
總董事正鸞綜理堂務吳藻卿
正堂主兼監理社務紀經才
副堂主兼理一切鸞務蘇遠智
董事兼謄錄生郭生仁
董事兼迎送生許天賜
董事兼進香生陳賜福
董事兼進茶生陳紹烈
唱鸞兼傳鸞生薛中玉 陳壇
唱鸞兼副鸞生王修己
錄鸞兼傳鸞生吳耀彬 王有福
傳鸞兼請鸞生王心田
副鸞兼請鸞生王修林
副鸞兼傳鸞生吳進來
請鸞兼迎送生郭 洋 胡其所
請鸞兼進茶果生黃迺生
請鸞兼進茶果生黃迺俊
唱鸞兼傳鸞生王昇
副鸞兼傳鸞生鄭海涵
傳鸞兼請鸞生王龍福
副鸞兼請鸞生張楊場
請鸞兼司香進茶生林清宇
請鸞兼司香生陳江龍郭生和鄭春滿
宣講及付梓勸募生葉福
付梓贊助生莊南
鸞務贊助生楊耕田陳順義李克順
一新社管理人許等爵
信女誦經生:紀藍丹 吳陳省 楊罔市 歐淑女 藍呂枝陳呂腰
范素娥 李吳初 高林繡寶黃玉壺 鄭劉緩 黃市
信女司香生蘇芳枝 王黃玉 黃呂弄 黃蔡秋霞 吳蔡刊 王淑純 林綉美 蔡秋菊 郭貴琴 楊陳省 楊李省 林蘇豆 薛陳嬌 薛郭好 陳林鬸 黃蔡葉 洪秋菊 胡顏秦 楊菊 蘇益子 張莊翠玉
善男効用生歐壇 洪聰明 吳聯來 黃東來 王明發 藍鋠西 高勝壽 鄭丹桂
林循治 林黃甲 范舞鳳 吳奎璧 王 安 陳 才 林吹葭 呂全合 許丙辰 楊長慶 蘇清雨 紀安東 翁耀輝 許頂額 薛光燦 薛光華 黃文傑 孫嘉禾 黃積福 葉建祿 許瑞穗 許光輝 蔡足榮 吳振族 吳正一 吳正相 陳自帛 紀開明 楊欽 葉甫輝 葉自修 劉清心 黃天麟 王輝煌 呂江 陳活源 吕秀吉陳伊族 莊此 郭金寶 黃迺智
奉派信女效用生蘇絳玉 蘇瑞蓮 蘇紫英 陳快 吳桂桃 紀洪秋錦 張吳秋寶葉金枝 葉瓊珠 蕭玉鸞 蕭金珠 許彩鳳 黄顏秀 陳清美 王静妙 李王招 林洪惜 許陳祈完 郭陳滿 許張愛嬌 林蔡珠 藍吳月枝 藍林秀鳳 陳蔡金貝黃王玉糖
1963年2月,一新社許真君於福善堂降筆,希望一新社社員之後裔能承繼先人之志業復興一新社輝煌的歷史。此時,「許真君也向在高雄一新社社員後裔的楊金瑞托夢,希望楊君能回澎湖協助復興一新社」。8月吳克文、楊金瑞、陳四福、許三江等一新社諸後裔在黃東來住宅,邀請紀雙抱、郭生仁、林泮、陳紹烈、許等爵數人商議復興一新社。眾人隨即調查原一新社社員及諸後裔共41人,填造名冊以「一新社許真君廟神明會」名義向澎湖縣政府申請備案,同時轉報臺灣省政府先行辦理登記。1964年一新社召開信徒大會,選出許三江為第六任管理人,1965年許三江逝世後,再選出許等爵為第七任管理人。從1964年7月至1965年12月,吳克文等人先後召開26次委員會商討建廟事宜。其中最重要的事項為與廣慈法師之會談商討收回一新社之土地。
廣慈法師於1950年左右抵澎發展,經過十餘年的努力,擁有不少的信徒。爾後,廣慈法師在一新社所有馬公段312號土地上建築講堂。該地段原為一新社所有,在耕者有其田的政策下,基地之所有權轉由原耕佃農林姓人家取得,林家老婦將該地奉獻予廣慈法師充作建廟基地。然廣慈法師不守清規,屢犯色戒,不得不離開澎湖,講堂興建之工作因而停頓下來。1965年9月吳克文利用此次一新社復興之機會,會同許等爵遠赴台北,與廣慈法師商談還地事宜,最後由廣慈寫讓渡書及委託書交給吳克文帶回。同年10月一新社成員在澎湖縣商會召開的第20次會議中,委員們同意給廣慈法師新台幣60,000元作建廟之費用,吳克文等人乃順利收回土地預備興建「一新社聖真寶殿」。面對龐大的建廟費用,吳克文等人除了將原一新社原址拆廟充作道路後剩餘的26坪土地賣出外,一新社成員也透過各次委員會商討一新社原有社產之整理。同年12月聖真寶殿破土開工,一新社也發函各處鸞堂勸募。許等爵、吳克文、陳四福 三人也到高雄、台南、台北等地募捐,並向馬公信用合作社貸款籌募建廟基金。1966年元月一新社入火恭迎文衡聖帝、慈濟真君入殿安座,工事則持續進行直到同年12月正殿才告峻。
1966年5月一新社召開第29次委員會,決議買入鄭暻文所持有的澎湖戲院,以充實一新社之財源。6月向澎湖縣政府呈報轉教育廳申請影戲業執照,由許等爵任經理,董事吳克文、王明發、陳四福、紀雙抱、陳昭烈擔任。7月「澎湖戲院」遵恩主指示易名為「一新大戲院」後,第31次委員會決議邀呂全合各出一半資金合股經營一新大戲院。一新社乃向馬公信用合作社貸款200,000元,其中160,000元作為入股一新社之資金,其餘40,000原則作為建廟費用。呂全合則出資80,000元,再邀洪流芳、林興發插股,兩人各出40,000元,合計共320,000元,一新大戲院的股東與資金募集初步成形。
此外,一新社也積極協調收回被侵佔的土地與社產,為復興慈善事業做準備。同時發函澎湖各鸞堂,請各鸞堂選派宣講生協助於陰曆6月22、23、24三天,每夜七點半起至九點半止連續三夜在一新社聖真寶殿舉行宣講,藉以匡扶聖教,祈求國泰民安。1967年11月9日鳳山鸞堂善信20餘人也藉送字紙灰之便,來一新社誦經參拜,這是一新社重整以來,第一個台灣宗教團體前來「交陪」。11月27日一新社舉行落成典禮,由管理人許等爵、總董事吳克文、副總董事陳四福具名,邀請澎湖各鸞堂及信眾前來參拜誦經,並展開一連串的慶祝活動。除了連續五天的清醮之外,馬公東甲寶善堂、興仁普善堂、馬公北甲明善堂、馬公信善堂、馬公城隍廟從善堂、馬公靈光殿集善堂、馬公和善堂、文澳禮善堂、後窟潭日新堂等皆派人前來參拜誦經,並在殿內揮鸞祝賀。
民國57年(1968),吳克文為一新社完成第二部鸞書-《覺悟新新》,這是一新社戰後復社後的首部鸞書。距離1891年著造的第一部鸞書《覺悟選新》,中間相隔77年之久。吳克文也同時著手整理一新社歷代管理人與有功人員姓名,將他們的事蹟列入鸞書並懸掛於一新社內,以此做為鸞教淵源之延續。
《覺悟新新》分為乾坎艮震巽離坤兌,共八卷。重要執事皆為一新社原始鸞下之後裔,並透過郭鶚騰、黃德音、紀秉修、陳彩丹、吳品分等原一新社鸞下降筆,建立鸞法一脈相承之道統。
(一)《覺悟新新》神明尊號如下
飛鸞闡教著造新書正主席南天文衡聖帝翊漢天尊關
飛鸞宣化著造新書副主席太醫院慈濟真君博施天尊許
飛鸞贊化協著新書南宮孚佑帝祖妙道天尊呂
飛鸞啟化輔佐新書東廚司命真君護宅天尊張
飛鸞教化三教總主宰至聖先師治世天尊孔
著造監壇兼正馳騁本殿靈侯太子潘
著造兼壇兼功過司本殿周將軍鍾
著造督理鸞務兼副馳聘本殿執旗童子范
著造鎮壇伏魔顯應兼佐濟世本殿執劍童子白
著造鎮壇主掌佛事慈悲救世度人本殿釋迦佛
著造監壇兼知客司本殿觀音佛祖陳
巡壇護法兼把門司本殿韋馱尊者
內外供役司禮神本殿福德正神林
(二)《覺悟新新》諸執事如下:
總董事正鸞綜理堂務吳藻卿
正堂主兼監理社務紀經才
副堂主兼理一切鸞務蘇遠智
董事兼謄錄生郭生仁
董事兼迎送生許天賜
董事兼進香生陳賜福
董事兼進茶生陳紹烈
唱鸞兼傳鸞生薛中玉 陳壇
唱鸞兼副鸞生王修己
錄鸞兼傳鸞生吳耀彬 王有福
傳鸞兼請鸞生王心田
副鸞兼請鸞生王修林
副鸞兼傳鸞生吳進來
請鸞兼迎送生郭 洋 胡其所
請鸞兼進茶果生黃迺生
請鸞兼進茶果生黃迺俊
唱鸞兼傳鸞生王昇
副鸞兼傳鸞生鄭海涵
傳鸞兼請鸞生王龍福
副鸞兼請鸞生張楊場
請鸞兼司香進茶生林清宇
請鸞兼司香生陳江龍郭生和鄭春滿
宣講及付梓勸募生葉福
付梓贊助生莊南
鸞務贊助生楊耕田陳順義李克順
一新社管理人許等爵
信女誦經生:紀藍丹 吳陳省 楊罔市 歐淑女 藍呂枝陳呂腰
范素娥 李吳初 高林繡寶黃玉壺 鄭劉緩 黃市
信女司香生蘇芳枝 王黃玉 黃呂弄 黃蔡秋霞 吳蔡刊 王淑純 林綉美 蔡秋菊 郭貴琴 楊陳省 楊李省 林蘇豆 薛陳嬌 薛郭好 陳林鬸 黃蔡葉 洪秋菊 胡顏秦 楊菊 蘇益子 張莊翠玉
善男効用生歐壇 洪聰明 吳聯來 黃東來 王明發 藍鋠西 高勝壽 鄭丹桂
林循治 林黃甲 范舞鳳 吳奎璧 王 安 陳 才 林吹葭 呂全合 許丙辰 楊長慶 蘇清雨 紀安東 翁耀輝 許頂額 薛光燦 薛光華 黃文傑 孫嘉禾 黃積福 葉建祿 許瑞穗 許光輝 蔡足榮 吳振族 吳正一 吳正相 陳自帛 紀開明 楊欽 葉甫輝 葉自修 劉清心 黃天麟 王輝煌 呂江 陳活源 吕秀吉陳伊族 莊此 郭金寶 黃迺智
奉派信女效用生蘇絳玉 蘇瑞蓮 蘇紫英 陳快 吳桂桃 紀洪秋錦 張吳秋寶葉金枝 葉瓊珠 蕭玉鸞 蕭金珠 許彩鳳 黄顏秀 陳清美 王静妙 李王招 林洪惜 許陳祈完 郭陳滿 許張愛嬌 林蔡珠 藍吳月枝 藍林秀鳳 陳蔡金貝黃王玉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