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鸞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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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單位豬母水化心社勸善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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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善惡寶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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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期數卷之二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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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著年代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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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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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台南市永樂町美術堂石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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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內容(摘要)善惡寶訓
封面 / 共45頁
內容詮釋:
大正15年(1926) 歲次丙寅孟冬,豬母水鄉李蘭、陳鏡、陳東海等人焚片請旨再著鸞書。堂名循舊化心社勸善堂,鸞書定名《善惡寶訓》,分仁義禮智為四卷。本資料庫雖僅收集〈卷二〉,然參考山水當地收集之鸞書可知,其內容梗概。
(一)《善惡寶訓》諸神明如下
飛鸞主教南天文衡聖帝翊漢天尊關
正主席掌任真武大帝加六級記功五次翁
副主席掌任文衡帝君加六級記功六次王
正馳騁兼理督造掌任太子加六級記功三次廖
幫理著造敕封顯靈王李加五級記功四次掌任張
兼理著造敕封顯赫王劉加三級記功三次掌任蔡
副馳騁本堂福德尊神加三級記功三次蘇
總理堂務斥風顯威王朱加三級記功二次掌任馬
監理堂務兼功過司本廟水仙尊王柳
幫理堂務本廟尊神李掌任許
內把門司掌任關太子朱
外把門司掌任周將軍何
堂內供役使者萬言(善)宮福德尊神何
(二)《善惡寶訓》諸執事
其次,從內堂與外堂的名單觀之,已有女性的參與。《善惡寶訓》諸執事如下:
堂主兼理約束堂規李蘭
正董兼理數目陳鏡
副董幫理堂務陳東海
正鸞生專理著造陳熊
副鸞生陳清道 陳金水 許天順
錄鸞生陳保全 林世
付梓生陳建成
唱鸞生陳文德 陳雅耀 陳春界
請鸞兼幫唱陳石追 許清 蘇福 陳朝實 許石林 陳天來
掌理宣講事務陳本
宣講生陳保全 林世 陳金水
誦經生許古圓 許陳氏抱
奉茶生陳長吉 陳發
奉香生陳弄 康成
進菓生許德 陳扶悅
淨堂生陳清油 陳龜
煎茶生蔡錫 陳增內
打掃生許杭 許碧
走堂內務生陳跑
迎送生陳信等共30位,外堂生共有215名。
(三)日治時代的吳鳳
《善惡寶訓》起造於1926年丙寅孟冬,至1930年庚午潤6月念6日完結,前後歷經五年之久。《善惡寶訓》不僅有女性名列外堂,且有女性許陳氏抱以誦經生之職,名列內堂,開創化心社勸善堂女性參與鸞堂之先河。《善惡寶訓》自1926年起造,1930年完成,於昭和9年(1934)11月刊行,前後歷經9年,印刷所為台南市永樂町之美術堂石板所,發行人為林讚。《善惡寶訓》〈卷二〉有丁卯年(1927)花月13日太醫院吳真人降筆施藥方濟世;〈卷四〉正主席大帝翁更指示以鸞堂中香爐「祈取金丹」,再向「子方取清泉四斤,將丹調化貯藏瓶中,有染疫者服之。又施消毒丹、解毒鎮痛丹、解毒清痢丸等三劑丹丸。鸞堂神明施方濟世,為過去神道設教常見的方法之一。
《善惡寶訓》〈卷二〉有則殺身成人(仁)證之故事,內容為流行於日治時代至二次戰後1980年代的吳鳳殺身成仁改變原住民出草的惡習。清代海音詩「……吳鳳,嘉義番仔潭人,為蒲羌林大社通事。十八社番,每欲殺阿豹厝兩鄉人,鳳為請緩期,密令兩鄉逃避。久而番知鳳所為,將殺鳳。鳳告家人曰:吾寧一死以安兩鄉之人。既死,社番每於薄暮見鳳披髮帶劍騎馬而呼,社中人多疫死者,因致祝焉,誓不敢於中路殺人。」吳鳳故事的原型是漢番之間的衝突,本與原住民出草習俗。日治時期,政府開始以以吳鳳寬大仁慈、原住民野蠻落後相對比,將吳鳳故事改編並拍攝歌舞劇、電影、寫入教科書、建廟立祀,為日本統治者「理蕃」的論述基礎。二次戰後的國民府也沿襲日人的統治手法,廣為宣傳吳鳳神話。直至1987年發生鄒族青年湯英伸殺人事件,多名學者聲援湯英伸。1989年,將吳鳳故事使由國小課本中刪除。
《善惡寶訓》的勸世文,也提及日本政府為吳鳳建廟的情節,可見統治者的意識形態,深入民間,傳統的民間宗教亦不可避免受到干擾。茲將此則神明降筆原文抄錄於後:
丁卯年元月念三日戌刻
嘉義地藏王 詩
嘉謀懿訓可書紳,義路礼门處世珍。
地理生成分種類,藏王降駕述蕃人。
其二
殺人如草是生番,身正意誠交易繁。
成德立功吳鳳輩,仁声遠播千秋暄。
〈殺身成人証〉
且夫人生處世,無驚天動人之事,不足以馨香萬古。而欲作驚天動人之事,身不可惜也,命不可愛也,家不可顧也,信不可失也。德可施于鄰里,仁可佈于閭閻。然後,名傳干古,归神成佛不難矣。余聊引一人以証之。昔年光緒年间,轄下有一姓吳名鳳者,生于南門外社口庄,父名吳溪,畑作為業。吳鳳年届成童,乃習販内山,為生涯之計。迨及稍長,父為他成家,娶林女為妻。林氏頗称賢淑,吴鳳喜得内助有人,放心經營,屡次販買水鹽,挑入内山交易,或山羊鹿掌、犀角猴膠,俱皆一本萬利。交易熟識,音語漸通。而内山虎即赤脚倉,漢人称為生蕃是也。至光緒乙酉年,吳鳳一日挑貨行至蕃王住所,窃遇眾小蕃欲見蕃王。手執島人首級,約有十二三夥。斯時驚躲于乱草之中,候眾蕃已散,慌忙欲走。不料,被蕃王窺見,呼到跟前用蕃語勸曰:此非尔之故,何必警駭。吳鳳心頗安慰,沉吟良久,徐徐問曰:此首級從何而來?王對曰:此乃我籍,為雪恨之故,因先朝于昔年興兵佔據我籍土地,我籍不得已退居高山為巢,每秋必殺尔島人,多者六七十,少亦二三十,以多殺者受上賞。吳鳳乃忠良庶民,聞知此言心懷怵惕,即跪于王前,懇求憐念庶民無辜受戮,寬恩講和,体念上天好生之德,勿傷黎庶之命。若遵和約,每秋進献拾担水鹽以為貢禮。蕃王喜諾,自此約議為憑。數年之間,附近島民賴安寧,皆出吳鳳之賜也。越四年,詎料蕃王心懷叵測,違背前約,不准和議。吳鳳乃忠義士,一心欲救黎民免罹災祸之慘,再求蕃王踐約前議。若能禁約小蕃不許盗殺島人者,任爾所欲,唯余是問。蕃王答曰:若要我踐約,尔每年自送漢人二十名至此,任我所為。尔若許約,我此後禁止小蕃,永不擾亂居民。吳鳳聞言,連声許允,仝約為憑。斯時吳鳳下山,聚會近各庄長細述和議之由,眾皆喜悦,約定每年抽鬮,足数交納。斯時吳鳳年當三八,人称為生番頭,從此與王交易愈蜜而情越深。光陰迅速,日月如梭,轉瞬裘葛兩易,各庄在鬮人員到吳家哀懇代求蕃王候明年愿自交納。吳鳳口雖與蕃王有約,其心實不忍生民遭此慘苦。緩至戊子年春三月,各無一名交納,而小番個々發怒,日迫蕃王訂納此事,至今計算八十名,未見交納。不若,再整下山,殺得足数方消仇恨。蕃王不許,候至明日,使二小蕃下社口庄,請吳鳳上山議約,看他如何話答後,再設法可也,眾蕃許允。至明日,王令二名小蕃請吳鳳上山,吳鳳自知不測,此去凶多吉少,倘若不往,恐波累眾庄,不如自此登山,觀其大局,臨時應變。思之既妥,身騎白馬,志氣雄々,仝小蕃直到王所,拜見蕃王。蕃王怒問曰:吳鳳尔前年所約之事,付諸流水,欺我無能為否?今已四年未見一名來献,尔意欲决絕此約例乎?余共尔言,若將尔首級交納可消前四年之約,若其不然,眾番齊下殺戮一番,足數方休。今尔意欲何哉?吳鳳答曰:今雖如此,望王息怒,再容小人寬限明年,一切算足送交繳納,豈不為美。蕃王曰:現眾推迫,今不從尔寬限。吳鳳答曰:既然如此,容余回家,家務囑託我妻掌理,三日自來任王設法。蕃王曰:尔屢次背約,我不信從。隨令小蕃三十名仝吳鳳回家,吳鳳知命難保,回家對林氏言明此事,今難逃脱,尔速請紙司紙製白馬一匹,鞍鐙俱全,再造我像騎于馬上,手執双劍,速備是日臨殺候用。尔可隨我左右,臨殺之際,可將紙馬併紙人並備火種,離我身二十歩,向紙人連呼吳鳳三聲,將火焚之,我自有顯報。至日小蕃推迫上山,蕃王喝令開刀。林氏從夫遺囑,焚化紙人,連呼吳鳳三聲。吳鳳靈魂不愿,在空中顯性,喊叫吳鳳之名。生蕃聞聲,各舉眼仰視,個々蕃頭,自己墜地,甚然奇怪。吳鳳大顯威靈,殺戮三日,屍横遍野,十無一生。生蕃方知空中之聲乃吳鳳聲音,俱不敢仰視。吳鳳靈魂,渺々归冥。甫至中途,遇一青衣童子,手執玉牒言曰:玉旨頒臨,請吳君跪接:天帝嘉君一生忠心保赤,殺身成仁,其力甚偉,堪皈神道,勅尔署任福建省漳州府保生大帝之職,而眾庄民念他代眾殉軀,恩重如山,德深似海,隨將屍首埋葬,築起高坟,又在坟側建築一廟,受萬民朝拜。至日軍領台,日官訪知此情,令近庄捐金改築大廟,雕塑吳鳳金像,仝妻林氏在殿,受萬民朝タ叩拜。今廟在社口庄之南,離庄半里,人人欽敬,稱為吳鳳公。書所謂殺身成仁者,非吳鳳其孰能當之也。願尔世人宜學吳鳳公之忠心保赤,百代流芳,名傳千古,永享不斷之香煙,豈不美哉。
(一)《善惡寶訓》諸神明如下
飛鸞主教南天文衡聖帝翊漢天尊關
正主席掌任真武大帝加六級記功五次翁
副主席掌任文衡帝君加六級記功六次王
正馳騁兼理督造掌任太子加六級記功三次廖
幫理著造敕封顯靈王李加五級記功四次掌任張
兼理著造敕封顯赫王劉加三級記功三次掌任蔡
副馳騁本堂福德尊神加三級記功三次蘇
總理堂務斥風顯威王朱加三級記功二次掌任馬
監理堂務兼功過司本廟水仙尊王柳
幫理堂務本廟尊神李掌任許
內把門司掌任關太子朱
外把門司掌任周將軍何
堂內供役使者萬言(善)宮福德尊神何
(二)《善惡寶訓》諸執事
其次,從內堂與外堂的名單觀之,已有女性的參與。《善惡寶訓》諸執事如下:
堂主兼理約束堂規李蘭
正董兼理數目陳鏡
副董幫理堂務陳東海
正鸞生專理著造陳熊
副鸞生陳清道 陳金水 許天順
錄鸞生陳保全 林世
付梓生陳建成
唱鸞生陳文德 陳雅耀 陳春界
請鸞兼幫唱陳石追 許清 蘇福 陳朝實 許石林 陳天來
掌理宣講事務陳本
宣講生陳保全 林世 陳金水
誦經生許古圓 許陳氏抱
奉茶生陳長吉 陳發
奉香生陳弄 康成
進菓生許德 陳扶悅
淨堂生陳清油 陳龜
煎茶生蔡錫 陳增內
打掃生許杭 許碧
走堂內務生陳跑
迎送生陳信等共30位,外堂生共有215名。
(三)日治時代的吳鳳
《善惡寶訓》起造於1926年丙寅孟冬,至1930年庚午潤6月念6日完結,前後歷經五年之久。《善惡寶訓》不僅有女性名列外堂,且有女性許陳氏抱以誦經生之職,名列內堂,開創化心社勸善堂女性參與鸞堂之先河。《善惡寶訓》自1926年起造,1930年完成,於昭和9年(1934)11月刊行,前後歷經9年,印刷所為台南市永樂町之美術堂石板所,發行人為林讚。《善惡寶訓》〈卷二〉有丁卯年(1927)花月13日太醫院吳真人降筆施藥方濟世;〈卷四〉正主席大帝翁更指示以鸞堂中香爐「祈取金丹」,再向「子方取清泉四斤,將丹調化貯藏瓶中,有染疫者服之。又施消毒丹、解毒鎮痛丹、解毒清痢丸等三劑丹丸。鸞堂神明施方濟世,為過去神道設教常見的方法之一。
《善惡寶訓》〈卷二〉有則殺身成人(仁)證之故事,內容為流行於日治時代至二次戰後1980年代的吳鳳殺身成仁改變原住民出草的惡習。清代海音詩「……吳鳳,嘉義番仔潭人,為蒲羌林大社通事。十八社番,每欲殺阿豹厝兩鄉人,鳳為請緩期,密令兩鄉逃避。久而番知鳳所為,將殺鳳。鳳告家人曰:吾寧一死以安兩鄉之人。既死,社番每於薄暮見鳳披髮帶劍騎馬而呼,社中人多疫死者,因致祝焉,誓不敢於中路殺人。」吳鳳故事的原型是漢番之間的衝突,本與原住民出草習俗。日治時期,政府開始以以吳鳳寬大仁慈、原住民野蠻落後相對比,將吳鳳故事改編並拍攝歌舞劇、電影、寫入教科書、建廟立祀,為日本統治者「理蕃」的論述基礎。二次戰後的國民府也沿襲日人的統治手法,廣為宣傳吳鳳神話。直至1987年發生鄒族青年湯英伸殺人事件,多名學者聲援湯英伸。1989年,將吳鳳故事使由國小課本中刪除。
《善惡寶訓》的勸世文,也提及日本政府為吳鳳建廟的情節,可見統治者的意識形態,深入民間,傳統的民間宗教亦不可避免受到干擾。茲將此則神明降筆原文抄錄於後:
丁卯年元月念三日戌刻
嘉義地藏王 詩
嘉謀懿訓可書紳,義路礼门處世珍。
地理生成分種類,藏王降駕述蕃人。
其二
殺人如草是生番,身正意誠交易繁。
成德立功吳鳳輩,仁声遠播千秋暄。
〈殺身成人証〉
且夫人生處世,無驚天動人之事,不足以馨香萬古。而欲作驚天動人之事,身不可惜也,命不可愛也,家不可顧也,信不可失也。德可施于鄰里,仁可佈于閭閻。然後,名傳干古,归神成佛不難矣。余聊引一人以証之。昔年光緒年间,轄下有一姓吳名鳳者,生于南門外社口庄,父名吳溪,畑作為業。吳鳳年届成童,乃習販内山,為生涯之計。迨及稍長,父為他成家,娶林女為妻。林氏頗称賢淑,吴鳳喜得内助有人,放心經營,屡次販買水鹽,挑入内山交易,或山羊鹿掌、犀角猴膠,俱皆一本萬利。交易熟識,音語漸通。而内山虎即赤脚倉,漢人称為生蕃是也。至光緒乙酉年,吳鳳一日挑貨行至蕃王住所,窃遇眾小蕃欲見蕃王。手執島人首級,約有十二三夥。斯時驚躲于乱草之中,候眾蕃已散,慌忙欲走。不料,被蕃王窺見,呼到跟前用蕃語勸曰:此非尔之故,何必警駭。吳鳳心頗安慰,沉吟良久,徐徐問曰:此首級從何而來?王對曰:此乃我籍,為雪恨之故,因先朝于昔年興兵佔據我籍土地,我籍不得已退居高山為巢,每秋必殺尔島人,多者六七十,少亦二三十,以多殺者受上賞。吳鳳乃忠良庶民,聞知此言心懷怵惕,即跪于王前,懇求憐念庶民無辜受戮,寬恩講和,体念上天好生之德,勿傷黎庶之命。若遵和約,每秋進献拾担水鹽以為貢禮。蕃王喜諾,自此約議為憑。數年之間,附近島民賴安寧,皆出吳鳳之賜也。越四年,詎料蕃王心懷叵測,違背前約,不准和議。吳鳳乃忠義士,一心欲救黎民免罹災祸之慘,再求蕃王踐約前議。若能禁約小蕃不許盗殺島人者,任爾所欲,唯余是問。蕃王答曰:若要我踐約,尔每年自送漢人二十名至此,任我所為。尔若許約,我此後禁止小蕃,永不擾亂居民。吳鳳聞言,連声許允,仝約為憑。斯時吳鳳下山,聚會近各庄長細述和議之由,眾皆喜悦,約定每年抽鬮,足数交納。斯時吳鳳年當三八,人称為生番頭,從此與王交易愈蜜而情越深。光陰迅速,日月如梭,轉瞬裘葛兩易,各庄在鬮人員到吳家哀懇代求蕃王候明年愿自交納。吳鳳口雖與蕃王有約,其心實不忍生民遭此慘苦。緩至戊子年春三月,各無一名交納,而小番個々發怒,日迫蕃王訂納此事,至今計算八十名,未見交納。不若,再整下山,殺得足数方消仇恨。蕃王不許,候至明日,使二小蕃下社口庄,請吳鳳上山議約,看他如何話答後,再設法可也,眾蕃許允。至明日,王令二名小蕃請吳鳳上山,吳鳳自知不測,此去凶多吉少,倘若不往,恐波累眾庄,不如自此登山,觀其大局,臨時應變。思之既妥,身騎白馬,志氣雄々,仝小蕃直到王所,拜見蕃王。蕃王怒問曰:吳鳳尔前年所約之事,付諸流水,欺我無能為否?今已四年未見一名來献,尔意欲决絕此約例乎?余共尔言,若將尔首級交納可消前四年之約,若其不然,眾番齊下殺戮一番,足數方休。今尔意欲何哉?吳鳳答曰:今雖如此,望王息怒,再容小人寬限明年,一切算足送交繳納,豈不為美。蕃王曰:現眾推迫,今不從尔寬限。吳鳳答曰:既然如此,容余回家,家務囑託我妻掌理,三日自來任王設法。蕃王曰:尔屢次背約,我不信從。隨令小蕃三十名仝吳鳳回家,吳鳳知命難保,回家對林氏言明此事,今難逃脱,尔速請紙司紙製白馬一匹,鞍鐙俱全,再造我像騎于馬上,手執双劍,速備是日臨殺候用。尔可隨我左右,臨殺之際,可將紙馬併紙人並備火種,離我身二十歩,向紙人連呼吳鳳三聲,將火焚之,我自有顯報。至日小蕃推迫上山,蕃王喝令開刀。林氏從夫遺囑,焚化紙人,連呼吳鳳三聲。吳鳳靈魂不愿,在空中顯性,喊叫吳鳳之名。生蕃聞聲,各舉眼仰視,個々蕃頭,自己墜地,甚然奇怪。吳鳳大顯威靈,殺戮三日,屍横遍野,十無一生。生蕃方知空中之聲乃吳鳳聲音,俱不敢仰視。吳鳳靈魂,渺々归冥。甫至中途,遇一青衣童子,手執玉牒言曰:玉旨頒臨,請吳君跪接:天帝嘉君一生忠心保赤,殺身成仁,其力甚偉,堪皈神道,勅尔署任福建省漳州府保生大帝之職,而眾庄民念他代眾殉軀,恩重如山,德深似海,隨將屍首埋葬,築起高坟,又在坟側建築一廟,受萬民朝拜。至日軍領台,日官訪知此情,令近庄捐金改築大廟,雕塑吳鳳金像,仝妻林氏在殿,受萬民朝タ叩拜。今廟在社口庄之南,離庄半里,人人欽敬,稱為吳鳳公。書所謂殺身成仁者,非吳鳳其孰能當之也。願尔世人宜學吳鳳公之忠心保赤,百代流芳,名傳千古,永享不斷之香煙,豈不美哉。